
打印文本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->政策法规->政策解读->>> 文章内容
加入时间:2015-06-20
《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》(吉政发〔2015〕13号)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于2015年4月4日省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,2015年4月29日印发全省。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:
一、《意见》起草背景
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基础,对于改善人居环境、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、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具有重要作用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,有利于改善人居环境,有利于拉动投资和消费增长,有利于提高城市的综合经济实力,接续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。目前,我省城市基础设施总量小、标准低、欠账多,运行管理粗放,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突出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》(国发〔2013〕36号),结合我省实际,起草了该《意见》。
二、《意见》总体思路
以提升吉林特色城镇化质量为核心,以城市供水、供热等民生工程为重点,强力推进城市景观绿化、地下管网、防洪排涝、电力通讯等环境和保障设施建设,统筹推进医疗卫生、文化教育、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。
三、《意见》基本原则
从建设重点、建设方式、资金运作等三个角度,确定了坚持政府引导、市场为主,规划引领、民生优先,质量第一、绿色安全,突出重点、注重实效等四个原则。
四、《意见》主要目标
力争到2016年,全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到5%以上,加快构建适度超前、功能配套、管理科学、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。
1.加快构建快捷顺畅的城市道路交通体系。全省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达到14.5平方米,道路完好率达到95%以上。完成病险城市桥梁除险加固和启动危桥重建,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桥梁信息管理系统。加大静态停车场的建设力度。2.显著提升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水平。全省城市公共供水规模达到500万立方米/日,漏失率控制在20%以内,实现城市供水普及率95%和水质达标双目标。全省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0%,其中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60%。全省城市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5%,供热保障能力和房屋保暖能力显著提升。3.大力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。全省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%,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50%左右,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%以上。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以上,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60%,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%以上。4.切实增强城市安全运行能力。老城区基本完成雨污分流管网改造,新建城区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达40%以上。重要防洪城市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,用10年左右时间建成较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、防洪工程体系。5.统筹推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。城市卫生、医疗、教育、文化、体育、广电、公共交通、物流配送、防灾避险等设施配套,功能满足群众需要。设区城市至少配套建设博物馆、展览馆、图书馆各1座,建成综合性文化体育中心1座。各城市50%的社区建有便捷、实用的全民健身体育设施。
五、《意见》重点任务
《意见》对规划引导调控、城市道路交通、供水、供热、供气设施改造和建设、城市排水防涝防洪设施建设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、城市生态园林设施建设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、城市综合管理等十个方面提出了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指导意见。
(责任编辑:房管局)